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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势在必行的人工制砂生产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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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国家标准GB/T14684?2001《建筑用砂》修订首要的内容就是增加了人工砂为建设用砂之一,确定了人工砂的定义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。

    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,砂石业同其它建材行业一样发展很快。我国砂石年产量由改革前6亿多吨增加到15亿吨,其中,砂约6亿吨。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应用的砂是天然砂,天然砂资源是一种地方资源,是短时内不可再生和长距离运输的,随着基本建设的日益发展,在我国不少地区出现天然砂资源逐步减少、甚至无天然砂的情况,混凝土用砂供需矛盾尤为突出,而砂的价格越来越高,在有些地区高达110元/吨,用砂高峰时还无砂可用,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进展。人工砂进入建筑市场是建设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。

    人工砂将作为建设用砂的重要来源跻身于建材市常在我国,除了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人工砂有所了解外,大多数地区和行业对人工砂还很陌生。为使对人工砂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和正确生产、使用好人工砂,笔者谈一些体会。

    从20世纪60年代起,人工制砂已经初出茅庐,因为一些建设工程的环境条件所限,我国水电、建筑部门就开始用当地石材进行机制砂的生产工艺、技术性能、应用于混凝土和砂浆的研究,并开始在工程上使用。从70年代起,贵州省已在建筑上大规模使用机制山砂,并制定了地方标准。以后,云南、河南也相继出台了人工砂地方标准或使用规程。90年代以来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广东福建、浙江、河北、山西等省市都有了人工砂的生产线,并进行人工砂的使用研究。几十年大量的工程实践,证明了使用人工砂在经济上是合理的,技术上是成熟的。国外,美、英、日等工业发达国家使用人工砂也有几十年的历史,将人工砂纳入其国家标准的时间至少30年以上。

    目前,国内工艺成熟的人工砂生产线已有多条,生产人工砂的设备与技术完全具备,国内外有不同的品牌、型号的制砂设备可供选择。因此,发展人工砂势在必行。

    目前,砂质量的控制全靠使用单位进场后的试验,建筑用砂的质量责任几乎全落在了使用者的身上,这种控制实际上非常被动和无奈,由此导致了一些工程事故的发生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天然砂生产方式和生产者的素质所决定。而人工砂的生产则与天然砂有了根本的区别,人工砂生产无论规模大小,总要在固定的生产场地、生产工艺和设备,其产品的质量是完全可以控制和稳定的,因此,提高人工砂生产者的素质、提高对人工砂生产企业的要求是必要和可能实现的。

    我国幅员辽阔,全国各地的人工砂因矿产原料、加工工艺、加工设备等不同,其颗粒形状、粒级分布、石粉含量等会有不小的差别,但只要人工砂的质量完全达到国标的技术要求,无论人工砂的矿产原料、加工工艺、加工设备如何,就可以使用。相反,人工砂的质量达不到新国标的技术要求,再好的矿产原料、加工工艺、加工设备生产的人工砂也不能应用。使用者应要求人工砂生产企业改进质量,人工砂生产者也完全可以改进并达到新国标的质量要求,这就是人工砂比天然砂有质量保证的一个优势。全国天然砂的质量区别不大,使用者一般都有经验,而人工砂质量区别较大,使用者缺乏经验,只要严格按新标准各项规定进行检验,使用人工砂是完全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的。虽然目前大多数建筑用砂生产厂家从来没有提供过砂产品合格证,但新国标还是明确提出了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合格证这一要求。尤其是人工砂的生产和使用者都应坚持执行新标准中的这一规定,使建筑用砂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提高,工程质量也就进一步得到保证和落实。